日前,上海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上海市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市纪委副书记、治贿办主任顾国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纪委常委、治贿办副主任赵增辉主持会议,市卫生局副局长马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衣承东分别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区(县)治贿办主任、卫生局局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市二级综合性以上医院分管院长和信息中心、设备采购负责人共460人参加会议。
顾国林指出,此次会议是加强医院管理,推进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做好追溯管理工作是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一项措施,各区(县)治贿办要继续为落实这项工作做好协调。
会上下发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植入性医疗器械追溯管理系统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
1、各医疗机构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工作,各医疗机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统一协调领导,确定实施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的设备、物资、信息、医疗、财务等管理部门责任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并统一接受相关业务和制度的培训。二要做好植入性医疗器械数据库建设工作,各医疗机构在采集植入性医疗器械数据过程中要严格筛选,确保录入数据的真实、准确。植入性医疗器械的数据由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根据《意见》的追溯要求提供。
2、各医疗机构可以按照《意见》的实施要求,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植入性医疗器械追溯管理软件,以及根据需要选购相应的配置设备。
3、为了保证该系统植入性医疗器械追溯管理数据的统一性和唯一性,各单位应按照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上海分中心的要求及上报数据,安全措施应符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络监管平台的要求。
4、为了确保《意见》的贯彻执行,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卫生局应当落实专人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实施工作。根据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精神,二季度末组织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追溯管理系统推进情况检查。(200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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