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口腔义齿生产秩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黑龙江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口腔义齿生产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范围为该省内从事口腔义齿生产的企业。整治重点是: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非法生产加工口腔义齿的行为;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口腔义齿生产企业从事非法生产的行为;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生产企业擅自降低生产标准、擅自变更许可事项进行生产的行为;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生产企业为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或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等非法单位生产口腔义齿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