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食药监公告[2007]4号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2006年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医用电
气产品、医疗器械生产洁净室、医用脱脂纱布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验。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一)医用电气产品
此次抽验沈阳、大连、鞍山等6个市22家生产企业的24批产品。依据国家标准gb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进行
检验。经检验,合格20台,不合格4台(见附表1)。
(二)医疗器械生产洁净室
此次抽验沈阳、大连、朝阳3个市8家生产企业的净化车间。依据行业标准yy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8家(见附表2)。
(三)医用脱脂纱布产品
此次抽验沈阳1家生产企业的1批产品。依据行业标准yy0331-2002医用脱脂纱布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见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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