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泰州市药监局了解到,通过对泰安市医疗单位使用医疗器械情况的检查评比,共评出a级单位31家,b级单位65家,c级单位14家。
据了解,去年3月市药监局出台了《泰安市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疗器械分级管理办祛》,按照《办法》规定,自2006年10月份起市药监局组织对全市110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该项工作历时近6个月。通过本次分级管理工作,药监局指导和帮助医疗机构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和记录,健全了在用医疗器械档案,改善了医疗器械储存条件;医疗机构对分级管理实施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硬件条件取得进一步改善,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不良事件监测进一步完善。
另外,活动中药监局还对发现的案件进行了处理,严厉打击了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