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监督力度,近日,在培训考核的基础上,江苏省局确定了91名同志为省药品广告检查员,并对检查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广告检查员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拟定日常监管计划,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
三是对上级交办的违法广告案件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复。
四是及时掌握违法广告动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应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五是加强与卫生、质监、工商、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力争把违法广告发布率降到最低限度。
六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本辖区违法广告监测数据和有关情况。
七是建立药品广告检查员考核档案,对有突出工作成绩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负责任、有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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