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巩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药械规范管理的同时,高度重视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着力抓好个体诊所的药械专项整治。为落实此项工作,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制定下发了《湖州市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整治与规范管理工作方案》,有组织、有步骤、有措施的开展这项工作。该项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是调查摸底。进一步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全市个体诊所药品管理情况再次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全市个体诊所的有关信息,了解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在药械使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依法对个体诊所进行全面整治。以个体诊所药械的购进使用为重点,突出查处非法购进药品和配置制剂、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等问题,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行为,集中力量对个体诊所药械管理状况进行一次普遍检查。
三是全面加强个体诊所药械规范化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和下发《湖州市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评定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检查验收等六个制度。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半年度工作检查,市局机关组织四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展个体诊所药械整治和规范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了解和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主动与卫生部门沟通,把个体诊所药械规范管理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综合考评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范围,探索建立个体诊所药品定点采购或统一配送的供应网络,不断规范个体诊所药品供应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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