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对57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严重失信企业在全省予以通告。
2006年度,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的要求,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全省医疗器械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仍有少数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违反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有关规定,擅自变更生产、经营场所,扰乱了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甘肃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诚信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将57家生产经营企业评定为“严重失信企业”。为确保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深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以上“严重失信生产(经营)企业”在全省予以通告,并要求于2007年4月30日前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变更,逾期不办理者,依法撤销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2007.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