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确保春节期间无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发生,使沈城百姓过上祥和欢乐的春节,我局贯彻全国及省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开展了节日药械市场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如下:
按照全局统一部署,从2007年2月12日至2月24日,执法人员对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南六”地区、中山路地区、公园、景点、机场、车站、世园会周边等重点地区进行了大范围的检查。全局共出动检查人员264人次,检查企业266家。其中:
1、在全市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检查中未发现标示为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060107的人血白蛋白等15种假药。
2、对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可待因成份止咳口服制剂、盐酸曲马多制剂、他达拉非、西地那非、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等药品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3、对零售药店gsp执行情况、药品分类管理情况、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医疗机构、诊所、村卫生室的药品(特别是特殊管理药品)购销渠道、储存保管情况以及制剂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4、对南六地区31家药品经营企业、1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35家保健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查获一家保健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避孕药品,现正在对该企业进行深入调查。
5、集中检查了集市、早市、公园等地区无证经营药械、回收、销售过期药品行为,对长途客运站个别小商贩无证经营茶海拉明片、盐酸地芬尼多片等防晕车药,桃仙机场候机楼内部分食品档口无证销售药品行为给予取缔并当场进行了警告。
通过检查,对我市重点地区涉药、涉械单位起到了监督和规范作用,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无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了百姓健康,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监管氛围,展示了食药监局良好的精神面貌,增加了工作影响力,提高了我局的社会关注度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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